学生被踩死,先处理了责任人,但是事故原因倒是过了半天才公布,原因未明,先处理了人,这是什么个程序呢。
如果都是因为客观原因和学生的主观原因,那么,还有什么理由处理人呢?不明白,这个原因和处理让人糊涂。
其次,有道是生的卑贱,死的高贵。真好,乡下人总算开始可以死、伤得如城里人了。
不错呀,建国六十年来最伟大的成就,就是死得平等了。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莫泊桑的《一生》中最后乞丐的话,“死了,我们还不都一样”。现在,我们可以把这句话教给我们所有的学生,说,“死了,我们得到的赔偿一样多”。几百年前的作品,现在还这么应景,大文豪真不是盖的呀。
当然那,我们在国内死,还是和在国外死有些差别的。
等咱们国家死亡赔偿也向国际标准看齐,估计还得几十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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