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搅得中国的教育界和新闻界沸沸怏怏(沸沸是因为其人其事已经引起了各方面媒体注意;怏怏是有很多当事人不敢正面回应此事,显得病怏怏)。
事情是这样的:浙江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专业的雷闯同学,把自己咨询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北京过程工程研究所保送研究生的体检标准的经过,以及个人对部分研究院所硕士招生设置“乙肝”门槛的调查情况,向524名中科院院士报告反映并求助。
新闻太长,为了维护本文的原创字数含量,我就不全文转帖了,大家可以去新浪教育上面看看完全版的新闻:《硕士招生设“乙肝”门槛 考生向524名院士求助》。
其实,歧视这个东西,在我国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而这雷闯事件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反响,不过是因为加入了一些颇为“神化”的院士色彩罢了,另外,也是因为他不像大部分国人一样不作为,碰到歧视的时候不是忍气吞声,而是想办法去争取自己的权利,而且,他的此次争取,显然还是颇为富有创意的。至于其行为,是否能够对他的状况以及后来者的状况,获得些许改变,则不是那么乐观的了。因为规定和规则一旦制定,必然是既得利益和部分精英对系统实施有效管理和高效管制的必然工具,所以要想一朝废止,只怕是颇有难度。而且,针对其个人,因为他如此般“出格”的举措,只怕没有帮助自己脱困,反而把自己卷进了一个漩涡里面了。可以预期的是这样敢于揭发问题的人,结局肯定是颇为悲观的。否则,也就不会有所谓“明哲保身”这样的至理名言问世了。或许,某些机构出于舆论压力,录取了他,但是,日后只怕都不必买鞋了,因为想送小鞋给他穿的人已经数量可观也。
这让我想起了美国的大学在招生公告一般都会提到一个法案,叫做FAIR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ACT,翻译过来就是叫做《公平教育机会法案》,大家可以参看一下 PENNSYLVANIA FAIR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ACT便可知道此种法案的主要意图了,其实望文生义也大概知道就是教育机会要公平。
下面摘取其最开头的对这个法案的简单陈述:
Declaring the policy of the Commonwealth with regard to discriminatory practices i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based upon race, religion, color, ancestry, national origin or sex; prohibiting such discriminatory practices; providing for procedure and enforcement; providing for judicial review; providing for administration by the Pennsylvania Human Relations Commission in the Department of Labor and Industry, and defining its functions, powers and duties hereunder, prohibiting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rsons with handicaps or disabilities.
拙译如下,大家将就着看:
本法案宣告联邦对于在教育机构中出现的基于种族、宗教、肤色、宗族、源国籍及性别的歧视性做法的政策;那就是禁止这种歧视性的做法,规定相应规章和程序,规定相应司法审查制度,规定由宾州人权和劳工部负责执法并定义其职能、权力和职责,禁止针对残障人士的歧视。
类似这样的fair法案,不管是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还是高等教育,以及劳动就业中,都是被广泛制定和执行了的。这就是所谓的fair play,一个人,在一个社会,不会为了自己的种族、肤色、宗教信仰、疾患残障而在教育和就业中受到歧视。
Fair Play,鲁迅先生将其译为“费厄泼赖”,我觉以现下雷闯这样一个乙肝携带在身的小小本科生,想要在我们“最高级”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科院以及各种部门(比如新闻中提到的卫生部)制定的各种行政规定中,获得其“费厄泼赖”的机会,应该是无异于飞蛾扑火。
所以,George不得不改动鲁迅先生的译法,谓fair play为飞蛾泼赖。不管是否飞蛾,有泼赖,总是比没有泼赖要强。而且,我建议各位飞蛾能够更加泼赖,最好是又泼又赖,都将有利于“费厄”的实现。学习李敖先生做立委,带着一旅行袋的鞋子去打人,虽然确实泼赖,然而却是为了费厄,何其令人神往与心生敬佩。
希望大家都能一起来参与这个飞蛾泼赖的游戏,别让雷闯陷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编辑手记和后续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