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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注:
自从看来胡适先生的“父母与子女无恩”之后,感觉对于新做父母的我们夫妻俩是一个很好的提醒。之前已经写过一篇《做父母该知子女苦--回应不养儿不知父母恩》。
而且,在我的基于生命科学的哲学与价值观体系《问命》中,我将要产书的是,个体与个体在人格上是独立的,即使一个个体是新生儿,而另外的个体是其父母。而父母生来子女并承担抚养的义务,是必须的,并无所谓恩不恩。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交往及其轻钢亲密程度,自然地反映了我们传统意义上所谓的“恩”。我在这里要用“情”来取代“恩”的位置,挑战传统的维系家庭代际关系的所谓纲常道统。相比于所谓恩,情,是互动的,情的两端站立的是独立的两个主体(人格上是独立与平等的,即使经济与生理上会出现依赖关系)。所以,要判断有恩无恩,就还是要考虑被施方的情感与自我。陈光标高调行善,已为人不齿。这很多人若有高调地向自己子女索取回报,则比起陈光标只要求合影,岂不是更加犯贱了N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