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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知道,原来国家留学基金签协议是要提供不菲的担保的,甚至高达50万。而价值这么高担保的只有一个行为,那就是在美国博士毕业之后回国(服务)两年。若不回国(服务)两年,则要被索偿之前的费用。为什么把服务加括号呢?因为这个服务并不意味着你回国来一定会有合适的位置,也不意味着你回国来可以一定获得相应的机会。而只是,从签证上而言,你回国了。当然,从自由竞争的角度来讲,我认为机会都是不一定的,但是,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人才机制。
国家留学基金是人才培养机制中大手笔的一环,看似是一场利国利民的人才培养计划,未来估计会变成人财两空,遑论国家,抑或个人。
国家希望有人回国,但是没有考虑自己的产业发展情况,也没有考虑对自己的科研与教育体系进行彻底改造。自顾自的采取利诱与威逼的政策,强迫人回来,其有效性现在已经可以质疑。
有些人来了,但是很快就走了。有些会继续走出去,有些,则走到了地底黄泉,如涂序新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