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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网站十年了,不像二马,玩出了水平。咱就还停留在blog的层次。钱没赚着,也没烧掉多少。以前靠给别人做网站也赚过一点点小钱,不能算创业成功,自然也就没法著书立说传道授业。最后就沦落到维护自己的blog了。一直不喜欢把自己的博客托管到BSP,用极客(geeker)的话说,是可以自定义,个性化,其实是我不喜欢那种霸道的使用条款,BSP有自由处置你的作品的权利,并且有权利修改使用条款不通知。所以,我的文章优先都发表在自己维护的网站上,我自己有自由处置的权利。别人可以转载,但是要注明来源,转载不注明来源的,我现在没有什么好办法来处置,但是咱可以走着瞧。说不定某天,俺可以用知识产权保护法来保护一下自己的产品。所以,BSP反过来就是PSB,是某些骂人词汇的缩写。
说道知识产权,很多人会很诧异为什么知识还有产权,特别是像茅于轼这样的经济学家,会说不支持保护某些厂商的知识产权。我觉得知识产权和妈妈生孩子是一个道理,你生个儿子,人家给你抱走了,那是人贩子,犯法的。但是,你写篇文章,人家给你拿去用,没事;你做个软件,人家给你盗用了,还要振振有词说你卖得太贵,不符合我们国情,我就要盗用你的,却不想一想这样穷的买家是怎么炼成的。我真为茅老师感到悲哀。
当然,我老婆也很不屑我这种太看得起自己作品的价值的行为,至少这些东西现在看起来毫无价值,还知识产权呢,鸟毛都不是。你先解决了自己的生活问题,在北京买房买车你就有产权了,那是房产,固定资产。哪个不比你这几个破文字强,还得花服务器托管费,白费钱,光吃米,不下蛋的阉鸡。而且,你那些东西少写一些,少写一些,反正没用。你写的没用,改变不了什么的。写多了还有危险。
我当然知道我自己写的没用。我不是公共知识分子,甚至,我觉得连知识分子都算不上,只是一个民工。
因为,我没有北京户籍,所以,我只算在北京打工的一个外地人,英语专有名词是migrant worker,我以为就是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工作的人,所以,就是民工了。但是,福利呀,保障呀,没户籍的和有户籍的自然是不要比的。我老婆生了回孩子,我就清楚我们非京籍和京籍人士是不一样的了。邓说的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前光听人说民工如何如何,这回总算实践了一下。福利这东西很符合禅师打机锋常用的话,“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或者是,“从来处来,到去处去”,但是,就是不在本处。嘿嘿,你不是北京的,就还是回你的户籍地去。这一段本来不想要的,既然写了,就留着吧。既然写了,就多写几句。那天带潘潘去体检,问那个社区医生孩子的发育情况怎么样,那人竟然问,你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Son of a Bitch!难道发育还分本地和外地么?!老婆经常放一首歌,唱什么“one night in 北京 我留下许多情! ”。我不知道她怎么忍心放这首歌。我只觉得无数个晚上加班在北京,北京给我留下的却只是无奈。问一声孩子发育怎么样,人家还要问你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NNGX(NNGX=奶奶个熊,应该是某种骂人的话)。
虽然我很赞同独立思考,崇尚自由意志,但我不喜欢代表别人,我只代表我自己。因为我更崇尚平等自由,我相信太阳底下没有两根一样的鸟毛,我认为每根鸟毛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尊严。所以,自己不能去代表别人。而且我也只能有部分代表自己的能力(本来想用权利,但是想想好像某些权利已经被一些更有能力的人给用掉了,就还是不用这个词比较恰当)和承受起代表自己的风险。你看,我甚至连我老婆都代表不了,如前所述,我们在知识产权这个问题上就意见不合。最为重要的是,这两个人都是决定着我生活质量和幸福程度的人。感谢老板给我发米,感谢老婆给我做饭。什么民族国家,还是不如身边的人重要呀。所以,这两个人的话对我影响一直都很大,虽然我还是犟着在写一些东西,但是我总是会考虑他们的意见的。而且,老板说的对,有些东西写多了是有危险的。特别是某次某个PSB说我的某篇文章已经被移到回收站,造成不便请谅解,当然,是因为我写了某些对保护黑板的感想。
写着写着跑题了,既然说了考虑老婆老板的意见,为什么还在这里嘚嘚呢?我最近夜观天象,顺带看《犯罪心理》,我发现了之所以爱嘚嘚的原因了。如果用佛洛伊德的解释,这是一种性冲动。通过写作,获得快感。其实这么一想,专栏作家和连环杀手没什么区别。都是靠不断的重复某种行为而获得快感。我又不是专栏作家,只不过是一个博客。我想这大概是web 2.0繁荣昌盛的一种最根深蒂固的心理动机把。当然,在SNS时代,更多的冲动来自于转贴和分享,那不是我的那杯茶。我还是喜欢自己带自己的娃,而不喜欢抱着别人的娃去逛街。所以,我不喜欢分享,不喜欢转贴,喜欢写作,更爱创作。写作的快感,和杀人也许,请注意,是也许,因为我没杀过人,我只写点博客,也许殊途同归。最终,都归结为佛洛伊德,归结为苍井空一样的魅力。归结为那种原始的冲动了。
我为什么会想到这一点呢?因为最近我网站的IDC(主机商)出了点问题,我已经有好几天没有鼓捣我的网站了。心理特别难受,像猫抓一样。正好看到CM里面有一个父子隔几天要出去抓人回来残杀的片段,挺象。嘿嘿,不厚道地想,其实和医生偷菜也挺象。算了,人家现在不流行偷菜,现在流行啥我也不知道。因为在我这里不流行玩那些弱智游戏。说得佛洛伊德一点,就是大家G点不是一个类型。我还是喜欢鼓捣我这个博客。
只是,冲动是魔鬼。有时候,写东西,既然源自于冲动,也就很容易被妖魔化。写的不合某些人意志了,虽然也许符合自己的自由意志,但是就会要招来一些麻烦。所以,我以为有时候,写作的最高境界就是不写。像李寻欢,手中无刀,心中有刀。像演奏家,此时无声胜有声。毕竟,有时候,确实无声胜有声。我爱写作,爱创作。代表自己,写所想。但是,有时候,我可以只想,不写。嘿嘿,你猜不到我想的,就举报不了了。虽然BSP可以删掉我的博客,但是应该还不至于删掉我思想。以前看过一个片子是《楚门的世界》的男主演的,就是讲记忆删除的。感觉挺好,如果真有哪个科学家发明了这玩意,一定可以得到重用呀。这样子,对自己,对老婆孩子,对老板,都好。既然对那些对自己说来最重要的人都好,对整个世界也就好了。难道客体的价值不是因为其对主体自身的效应而存在么?难道对自己都不好了,还能对世界好么?博客,让生活更美好,也是有前提的。当然,来点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我还是要感谢BSP删我文章的,毕竟,他们没有给直接呈送网监,不是也算在保护我么?所以,造成的不便我应该感谢才对。不错,不错,这样子觉悟才高嘛!
广告说,女人,对自己要好一点。我觉得,写博客的,对自己,也要好一点。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不要为了自己那些不值一个鸟毛的文字,毁了这副皮囊。
爱写作,更爱创作。代表我,写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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