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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留学专家菊叔

今天看到我国推广所谓儿童福利周,但是又说儿童福利仍缺乏共识。很显然,儿童福利周和学雷锋活动月将沦为同样的东西,来了,闹一下,演几场,到时候了,走了,就曲终人散,该干嘛干嘛去。

我想说的是,我们不是缺乏对儿童福利的共识,而是缺乏对儿童权利的共识,更加基本的说,是缺乏对人-权的共识。

那么对于儿童权利,我想说的是首先就是一个监护权的问题。没有搞清楚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没有依法剥夺和转授监护权及监督监护人履行职责的有效途径。

从传统而言,监护权这个东西在中国是没有的,是个彻头彻尾的外来词。毕竟,我们历来遵循的是父为子纲,父债子还,但是一直没有认真严肃地追究养子不教父之 过这中间的“父之过”。记得之前有个小男孩被其父亲虐打致死的,后来好像某地政府也说对于情节恶劣者将剥夺监护权,不过好像没有什么下文,后来也没见真的执法机关把哪个现形虐童父母绳之以法的报道。

从政府角度讲,清官难管家务事这样的信条下,很难说政府官员会去管人家虐待孩子的事情。所谓未成年人保护,往往就是妇联的出来闹腾一下,孩子受虐的继续受虐。关键是政府不愿意承担有效监护的成本,虽然搞计划生育罚款他们热情很高。基于中国现行的计划生育一对夫妇只许生一胎的原则,监护权 转移实际上也是极端不现实的。比如某个小孩父母被剥夺监护权,你既难把他转移到有孩子的家庭,也不确定是否应该转移到没有孩子的家庭。政府虽然有罚超生的经验,但是并没有 成熟的应对监护不力的监护人的惩罚以及对法律规定的新监护人的补偿措施。或许,相关法律是有规定,但是,我没有见到过执行案例。

我们会说,让孩子们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也会说,让劳动者体面的劳动。我们还会说,让死者死得有尊严。但是,我们一直讳言人-权。这就是我们缺乏的共识。

中国的大部分问题,其本源都出在权利没有明晰,和权利(力)被滥用或者权利被随意侵犯。比如说强拆问题就是对物权保护不力。而农民和农业问题其根源则还是 土地所有权问题。而科技不发达,则源于对产权保护的不力。但是权利问题,往往都是一些所谓的深水区问题,关系到所谓基本制度的问题,所以一般也是短期无解 的。大部分解决方案也就是打补丁罢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时候更是头痛医屁股。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出来一堆。全部是因为基本问题没有解决,基本权利 没有落实。

若权责没有分清,则打着保护旗号的卫道士实际上不知道自己确切的保护对象,而被侵害者则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被侵害了什么。最后,大家都来做做表面文章,神侃福利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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