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实名制终于出柜了,之前已经悄么鸡地搞了两年了,而且是在上海试点的。只可惜到现在才出柜,引来公众和专家铺天盖地的口水。达到了炒作北大的目的,引开了公众对于北大研究生招生舞弊的视线。这让我想起了周迅和某人分手的传闻,也是先按住接近两年才发布的,发布之后,我就在电梯里面看到了周迅做的新广告。这就是媒体控制的世界,大学也不例外,已经沦为了媒体和金钱操纵的对象。 那么在这个金钱和媒体操纵的世界里,实名制其实也没什么新鲜的了。中国政府一贯指望公民们实名上网,我是第一个支持的,域名和网名全部用实名,而且中国政府还指望公民们能够实名举报,只可惜反响不大。所以,实名制这东西

北大拒录民族成分造假的重庆文科状元,引来了一片叫好声之外,也引来了周泽律师的一闷棍,称 北大拒录何川洋涉嫌违法,而且是侵犯了公民受教育权利这一基本权利。看来周律师是帮何川洋找到了制胜的法宝,法律呀。 不过既然说到法律,我们还是不得研究一下法律的解决之道。何同志和卢同志先前不但可以凭手中的公权力先将维护公义的法律法规给践踏一番,之后在周律师这里,还能以受害人身份身份,大喊冤屈。这只能说是法律之殇,法治之殇。而解决之道自然只能从法律中寻找。经过不辞辛劳的google, George初步考证得知,刑法里面还是一些相关条款是可以应用到何同志和卢同志利用职权之便为其孩子伪造民族成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