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的私塾。 昨天傍晚带老二去小区的菜店买菜,老板问,他在哪个小学上学啊? 我说,没有去学校,我们现在休学在家,我自己教,上我自己的学校。 我知道私塾这种东西,在中国大陆是不受待见的,也不受人理解。 但是,私塾这种东西,在国外是很受待见的,想一想,美国前总统奥巴马,作为单亲家庭的他,也是他妈妈每天早上去上班之前给他上课,对吧? 至于为什么不送孩子去上“正规的学校”,原因是多方面的。 但是我不喜欢别人那种问法,因为就好比晋惠文帝问大臣,“老百姓吃不上饭,为啥不喝肉粥呢?” 记得我刚给他们俩申请休学的时候,教导主任对我说,“你不能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我说,你这个是什么逻辑呢?我是给他们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