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中得冬秀书》: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

刚刚在听epub reader在朗读《胡适杂忆》。
听到一段我有点不高兴了。所以摘录下来批判一下。
胡江冬秀
任何学人,除了家里的书房外,总得有一间办公室,不能老窝在家里。偏偏在纽约那几年,胡适少了一间办公室,在家里伴着老妻,事事得迁就她,不免影响到他工作的情绪。他在精神上显出老态,这也是一个原因。
在表面上看来,胡适夫妇恩爱白首,非常幸福,但我总觉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们一代宗师最理想的太太,二人的知识水准相差太远了。早在1915年4月28日,胡适记了下面这则日记:
得冬秀一书,辞旨通畅,不知系渠自作,抑系他人所拟稿?书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数年,此大可喜也。
胡适十三岁就订了婚。他事母至孝,当时无意拂逆母意,也就算了。但凭这段日记,我们显然看出,胡适曾去信问他母亲或江冬秀,缠足已放大了没有?想来江女士以往给他的信,文字欠通,这封信“辞旨通畅”,虽不免疑心是别人“拟稿”的,但胡适知道未婚妻在努力改进,至少足已放大,他心里是高兴的。可是婚后三四十年,江冬秀显然没有多大进步。《传记文学》第一九二期影印了她晚年的手迹,那几个字实在是见不得人的。(连她先夫提倡的新式标点,她都会用错!)居留纽约期间,她还停留在看武侠小说的阶段,胡适的学问、思想她是无能力欣赏的。住在北平、上海,她有用人可使唤,家务不必胡适操心。住在纽约,胡太太既不懂英语,他老人家还得上街买菜,实在是够辛苦的。二老住“东城八十一街简陋的小公寓”,太太一打牌,家里客人多,胡适既无办公室可去,要静心读书写文章,也不可能了。这样长期伺候太太打牌,胡适即使有早年的壮志雄图,也消磨殆尽了。
胡适要是自己看到这些话,我想他会很不开心的。
他如果要嫌弃江冬秀,自然一早就以“新文化”运动把江冬秀给休了。但是在大家纷纷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候,把休妻当做潮流的时候,胡适为什么还是和江冬秀完婚了呢?
看看他同代的大文豪,鲁迅(周树人),虽然没有休掉朱安,但是他也没有和朱安完婚与同房,只是留着朱安在自己家里生活,陪着他母亲,最后终老。这虽然比起那些休妻的大文豪比如徐志摩更加有人性,但是实际上也是很没有人性的,毕竟人家朱安是在守活寡。而后鲁迅和他的学生许广平,爱了。应该有个集子里有他和许广平情信来往的一些出版。
但是从《胡适杂忆》来看,胡适是很有自己的立场和对家庭,对妻子江冬秀的原则的。
所以,唐德刚这本《胡适杂忆》中,各种友人来《序》,对江冬秀颇有微词,或者对胡适不休妻不找妾而表示“亏大发了”。这点看的出来那个时代的男人其实还是挺浅薄的。妇女的权利也是不足为道的。从鲁迅不休朱安我们可以知道,那个时候女子如果被丈夫休,则基本上失去了活路,回去了会很难再嫁,再嫁则地位与名誉也受损。
但是这足以看出民国那个时代,在男人的权利由于新的政治体制而从皇权中得以解放而极大的放大的同时,女子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当然有钱人家的大小姐,新式学堂的女学生,是颇有一些权利的。但是,那些没有读过书,不识字的“林黛玉”(我这里是用黛玉糊弄她外婆的话,说“没上学,只胡乱看了些书”),地位显然是很低下的。
胡适在那个时代能够保持他自己的原则,和自己的文盲原配江冬秀一起到老,实际上是和他的做人治学原则一致的,胡适从几岁开始读书,成为一代宗师,他是非常深得“中庸”的,即使在新文化运动与革命,对社会变革,他都不是主张激进的变革和革命的。胡适的名言,“少谈些主义,多解决问题”。但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显然不能制造更多问题或者更加严重的问题。
胡适对中国的青年说,“挣你自己的自由,就是挣国家与民族的自由”。若他把他原配江冬秀的自由与生活给毁了,他还能有脸说出来这样的话去给青年们鼓劲吗?
……还有很多想写的,不过我得去看《胡适口述自传》了。
总而言之那些认为胡适之没有休妻,江冬秀配不上胡适的,这种那种的言论,都是不对的。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倒不一定非得是爱情。
庄子说什么来着?“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所以那些来对胡适之婚事和夫妻之间的事情说三道四的人,倒是验证了这句话,那就是他们真的“不是”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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